一个月前,某村庄的赵某夫妻俩开着三轮车一同去贩卖大米。在回家途中,由于路面崎岖狭窄,而车灯又意外地出了故障,赵某不小心将三轮车开入路旁的沟中,导致夫妻俩当场身亡。赵某的女儿赵慧萍才10岁,她没想到一夜之间便失去了父母,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赵慧萍无法接受父母意外去世的巨大不幸,整日以泪洗面,天天一个人待着,学也不上了,不和任何人说话。邻居们看她可怜,帮她解决吃穿问题,但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才好。后来,邻居向民政局的社会工作者求助。 1.赵慧萍是否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其依据是什么? 2.“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有哪些? 3.社会工作者应如何帮助赵慧萍走出困境?
1.赵慧萍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各地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开展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属于特困人员供养范畴。赵慧萍今年才10岁,她失去了父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人,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有权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2.特困人员供养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3)提供疾病治疗; (4)办理丧葬事宜。 此外,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3.为帮助赵慧萍走出困境,社会工作者可以为其提供以下服务: (1)对赵慧萍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释放悲伤情绪,了解其内心的真实想法; (2)对赵慧萍进行个案辅导,帮助其树立自强的信念,努力接受父母已去世的现实,勇敢地生活下去; (3)为赵慧萍解决生活问题与学业问题,协助其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并为其办理相关事宜; (4)为赵慧萍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号召赵慧萍所在学校的老师、同学以及赵慧萍所在村庄的村委会及街坊邻里多关心赵慧萍,使赵慧萍能感受到温暖; (5)定期对赵慧萍进行随访,及时解决日后出现的各种困难,帮助其顺利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