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男,25岁,未婚,初中毕业,与父母同住。李某认为钱是万能的,能够改变一切,他一直梦想一夜暴富,所以对于收入较低的工作岗位不屑一顾。他从不主动了解就业市场的需求,加上学历较低,所以一直失业在家,每日无所事事。新人职的社工小王认为,李某目前的状况主要由失业所致,只要替他找到工作问题就全部解决了。于是,小王想方设法寻找就业信息,多次向李某提供就业岗位,但一直没有成功。因此,小王十分沮丧、困惑。
问题:
1.本案例中社工小王服务目标存在什么偏差?
2.对社工小王的服务目标可以做出哪些具体的修改?
【答案要点】
1.
本案例中社工小王的服务目标与矫正对象李某的需要存在偏差。按照社会工作通用过程模式,服务计划制订的目的和目标的制订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所以由工作者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提出目的、目标,然后与服务对象逐条讨论,最终确定具体时间。但是本案例中社工小王认为解决案主失业是主要的目标,但李某认为钱是万能的,能够改变一切,他一直梦想一夜暴富,所以对于收入较低的工作岗位不屑一顾。社工小王设定的服务目标与李某的就业目标不一致,服务目标存在简单归因。
2.
对社工小王制订的服务目标,建议修改如下:
(1)首先要帮助李某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不能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
(2)帮助李某多了解劳动力市场的新动向、新需求,鼓励其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和指导,提高就业竞争力,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
(3)李某已经25岁了,却还依靠父母生活,社工小王可以从其父母方面入手,依靠其家庭来督促李某尽快就业,从而为下一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提示】本题考点是服务目标制订中要注意服务对象的参与,以及与服务对象需要的关系。因此回答此题时要结合教材中通过过程等其他章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