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面提供的资料,回答问题。 2011年4月,一组关于“少先队武汉市总队长”的图片在网上突然走红,照片主人公栽着超大红领巾和“五道杠”队牌,神情泰然,引起网友关注。 关于这位“五道杠”,有很多神奇传说,比如,两三岁开始看《新闻联播》,7岁开始坚持每天读《人民日报》《参考消息》。对此,其父母说是出于孩子的“天性”。但有网友感慨:“明明是纯真的童年时代,却被培养成这样,不知道是该怪社会还是怪家长老师。” 很多人第一次知道还有“五道杠”队牌。全国少工委工作人员2011年5月3日回应称,少先队的小干部并没有五道杠,武汉的做法可能只是地方的一种探索。其实,具体几道杠并非重点,关键在于这种体系昭示了成人世界对未成年人的评价标准,带有强烈的等级意识与官僚意识。 不要说“五道杠”,就是成为“三道杠”“二道杠”,往往也少不了由父母出面,为孩子“指点迷津”。在学校队会上,孩子们的发言,与成人无异,都高谈理想、责任与使命;十二三岁少先队员出席少代会,个个比大人不遑多让。成人世界的规则,被生硬地移植于孩子的世界。 孩子的天性,犹如杞柳,是弯是直,是舒展还是扭曲,就要看他生活于其中的规则如何。在我们现行的“教育”中,孩子不再是有个性、活生生的个体,而成为了追求更多杠杠与荣誉的工具。很多情况下,只有用泛政治的语言说话,按泛政治的模式做事,才能更快地从“一道杠”做到“二道杠”,直至“五道杠”。这就好比学生在作文中撒谎编故事得高分,只是为了迎合成人设定的外在标准,真实与诚信则无关紧要。 这种等级式的评价体系背后,不仅关乎孩子获得荣誉的高低,更关乎他享用教育资源的多少——在学校中,可能得到老师的更多关照;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这可能成为重要的加分砝码。 义务教育强调均衡,重在发掘孩子各方面的兴趣与潜能,培养学生平等的公民意识。而此种队牌体系,貌似可起到促进学生争取上游的激励作用,却在无形中,让学生形成等级和特权意识。与教育资源挂钩后,更是出现各种畸形竞争,对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人格养成,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现实中,常有部分官员和老板家长关照学校老师,安排一个“二道杠”“三道杠”给孩子当当,小小中小学,也俨然成了一个个“小官场”。——“救救孩子”,今日仍非无的放矢。 的确,鼓励孩子积极向上、关心社会,以及形成一定的领导能力,这没错。但鼓励不是“塑造”,而是让孩子按照其天性自由成长。 很多国家从幼儿园起就开始鼓励孩子发展“领导能力”,可其具体做法,不是年纪小小就发表心怀天下的演讲,而是鼓励一个个孩子从小事做起,从兴趣与爱好起步,成立自己的“俱乐部”。比如昆虫俱乐部、收集玩具俱乐部,把“俱乐部”的“主张”告诉其他孩子,以吸引其加入。如果加入者觉得没有吸引力,可以自由选择离开,加入其他倶乐部,或自己也搞一个俱乐部。一个学期下来,哪个俱乐部人多,就评定其在吸引人方面最成功。 窥一斑而知全豹,这样的过程,才是真正基于个体天性的规则设定,在游戏中,孩子们的想象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管理能力都得到自然发展,他们的优劣,不是由上级领导、老师评价,而是来自同学的评价。“孩子王”的威信自然建立。这样的价值观,对他们的影响将十分深远。 与此不同,我国学校学生干部的培养,更多是用与现实官场规则对应的模式强势塑造,这不利于学生发展独立的人格,也会使校园学生组织“官场化”。由小学、中学以至大学,此种弊端层层升级,积重难返。大学学生会异化,沦为准官场的报道屡见报端,其成因就是基础教育阶段的这种培养模式。要改变这一点,不妨从娃娃抓起,从取消这几道杠杠开始。 假如你是全国少工委的一名工作人员,请你就上述材料,代少工委拟定一份要求各地规范少先队基层组织设置和少先队标志使用的通知。 要求:内容明确,中心突出;格式正确,写法规范;语言准确、简明、得体,书写清楚。
[范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少先队基层组织设置和少先队标志使用的通知 中少办发〔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进一步规范少先队基层组织设置和少先队标志,做到严肃、统一,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 下简称《队章》)和《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 定〉的通知》(中少发〔2005〕20号),强调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队的组织设置 1.少先队在学校、社区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由队员选举产 生。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 2.少先队的领导机构为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由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关于队组织、队员、队干部的标志及使用 1.队旗、队徽、红领巾和队干部标志是队组织和队员、队干部的象征。各级少先队组织和每一名队 员,都应当自觉地尊重、爱护和使用。 2.队旗为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队旗分大队旗和中队旗。 3.队徽由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队徽可制作成徽章供队员佩戴。 4.红领巾是队员的标志。队员应爱护红领巾,保持红领巾干净、整洁。红领巾分大、小号两种规格, 分别是72厘米X 72厘米X 120厘米、60厘米X 60厘米X 100厘米。小学低年级队员佩戴小号红领巾, 小学高年级和中学阶段的队员佩戴大号红领巾。在天气炎热时,经大队委员会决议,除参加少先队的集 会和活动外,可暂不佩戴红领巾,但应佩戴队徽徽章。 5.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小队长要佩戴队干部标志。队干部标志由白底、红杠组成。大队委标志 中间是三条红杠,中队委标志中间是两条红杠,小队长标志中间是一条红杠。队干部应在佩戴红领巾的 同时佩戴相应的标志。标志佩戴在左臂。 6.各级队组织和队员不得使用破损、污染、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 标志。 7.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三、严格执行队章和有关规定 少先队作为一个覆盖广泛的全国性少年儿童群众组织,在基层组织设置和重要标志上必须严格执行 《队章》和有关文件的明确规定,做到规范统一。各级少工委和队组织应对《队章》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做法应及时改正。如在基本规定外有创新做法,需经省级少工委上报 全国少工委研究同意后开展探索。各省级少工委请将本省(区、市)相关情况于5月27日前报全国少工 委办公室。 以上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X XXXXX 传 真:xxx 电子邮箱:x X X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二〇—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