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3日,甲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60万元价格向乙公司购买-辆客车。双方约定,购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甲支付50万元,余款在2016年2月3日前付清。并约定乙公司保留客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款项之前。 2月10日,甲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婚后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住房作为抵押向丙银行(银行不知该住房为甲与其妻共有)贷款50万元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月16日,甲将50万元贷款支付给乙公司后提回客车。 甲请朋友丁负责跟车经营,双方约定:丁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2015年6月,该车在营运途中与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成受重伤。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已汽修厂修理,修理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庚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甲以事故责任在货车一方为由拒付修理费。己汽修厂则拒绝交车。2015年12月,因甲贷款到期未还,丙银行请求对 甲抵押的住房行使抵押权,遭甲妻反对。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
A.甲丁之间合伙关系 B.甲丙之间房屋抵押关系 C.甲戊之间运输合同关系 D.甲乙之间买卖合同关系 E.甲已之间承揽合同关系正确答案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