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宾造纸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购买一条生产线。银行要求鸿宾造纸厂提供担保,考虑到该造纸厂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作为返还贷款的担保,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前江造纸厂找到鸿宾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由于鸿宾厂经常签订类似的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在审查前江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前江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鸿宾造纸厂的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关于本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鸿宾造纸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购买一条生产线。银行要求鸿宾造纸厂提供担保,考虑到该造纸厂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作为返还贷款的担保,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前江造纸厂找到鸿宾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由于鸿宾厂经常签订类似的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在审查前江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前江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鸿宾造纸厂的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B.质押权已设立,许可合同无效
C.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无效
D.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D
×
提示:小程序已经收录此题,请在小程序查看名师解析。翰林刷小程序提供搜题,刷题,助你轻松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