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康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9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12000元,按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社保公积金2000元,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康某向单位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上小学的儿子一名、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已知康某是独生子女,夫妻约定子女教育全额由康某扣除。 (2)1月份取得上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3)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月份取得该公司的上年度独立董事费30000元。 (4)7月转让国内B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所得15000元,同月转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折合人民币120000元,在境外未缴纳税款。 (5)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不含增值税租金3600元。1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6)12月底,康某与公司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除支付本月工资外,另一次性支付康某补偿金120000元,康某在公司已经任职8年。(已知该地区上年平均工资14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康某1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50 B.60 C.90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