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19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600万元; (2)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 (3)全年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 (4)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 (5)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 (6)缴纳税金及附加300方元; (7)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 (8)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 (9)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0万元; (10)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40万元); (11)购进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一套,支付价款4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2万元(已按规定抵扣),设备已经投入使用。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9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利润总额=5600-4000+800-660+40-300-760-200+30+100-250=400(万元); 此处视频中减掉的400应该是4000(销售成本)。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40万元; (3)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75%,应调减所得额=60×75%=45(万元); (4)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计算=70×60%=42(万元)>销售收入的5%计算=(5600+800)×5‰=32(万元),税前扣除额应为3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2=38(万元); (5)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6)捐赠扣除标准=400×12%=48(万元)>实际捐赠额40万元,可按实捐数扣除,不作纳税调整; (7)应纳税所得额=400-40-45+38-30=323(万元); (8)该企业201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23×25%-40×10%=76.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