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020年3月对其开发的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资料如下: (1)2016年1月,公司以10000万元取得一处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缴纳了契税。由于2019年1月才对这块土地进行开发,缴纳了200万元的土地闲置费。 (2)实际支付房地产开发成本共计18000万元,其中包括装修费用4000万元、资本化利息支出3000万元。 (3)2020年3月该房地产项目销售80%,共取得不含税收入55000万元;剩余20%的部分用于安置回迁户,同时取得回迁户支付的补差价款7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省级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计算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及附加共计3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有()。
A.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B.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自用的 C.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D.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E.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正确答案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