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10月对“营改增”前开工的写字楼开发项目进行清算。有关情况如下: (其他相关资料: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1)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时应支付土地出让金5000万元,政府减征了20%,该公司缴纳了契税。 (2)该项目开发成本10000万元。 (3)该项目开发费用45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250万元,但不能取得金融机构合法证明。 (4)该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20000平方米,截至2016年9月底销售18000平方米,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0000万元。剩余的2000平方米用于出租,不含税月租金50万元,租期为18个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为()万元。
A.1278 B.1416 C.1320 D.1530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