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19年12月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采购鱼、虾等水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玉米用于制作现榨玉米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进口一批食用橄榄油,关税完税价格为15万元,已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五名管理人员去A市出差,取得注明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10000元、燃油附加费900元。 (3)因业务发展需要,购入一间商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税额15万元。请乙设计公司设计师王某为该商铺进行室内设计,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 (4)将上月购入的一批棉被发给员工作为元旦福利,该批棉被账面成本为10万元,进项税额已抵扣。 (5)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税收入412万元;转让两年前购置的闲置桌椅,取得含税收入5万元。 (6)将本公司自有的一栋办公楼转让,取得含税转让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于2014年购入,购房发票注明该办公楼购入原价为3000万元。 (7)将办公楼内电梯广告位出租,预收一年含税租金20万元,该办公楼为2017年购入。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取得合法票据的进项税额均在当月申报抵扣;关税税率为20%;该公司转让办公楼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该公司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条件) 问题: (1)根据上述资料,逐项业务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当期实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业务(7)中出租广告位按照哪个税目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3)计算甲公司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4)根据上述资料,填写下列纳税申报表。
(1) 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0×9%+10×9%+15×(1+20%)×9%=4.32(万元) 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00+900)÷(1+9%)×9%÷10000=0.09(万元) 业务(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5+10×6%=15.6(万元) 业务(4):转出进项税额=10×13%=1.3(万元) 当期实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32+0.09+15.6-1.3=18.71(万元) (2)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即2019年12月。 (3) 甲公司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412÷(1+6%)×6%+5÷(1+13%)×13%+20÷(1+9%)×9%-18.71-18.71×15%+(5000-3000)÷(1+5%)×5%=99.27(万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