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从事电子元器件生产的工业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季初从业人数100人,季末从业人数120人;季初资产总额2900万元,季末资产总额3000万元;第一季度销售额3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90万元。 请逐一回答下列问题: (1)企业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是什么?可以享受怎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3)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中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是如何确定的?请列出计算公式。
1.该企业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2.①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 ②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