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计算张先生2019年取得上述收入应缴纳的各种税收。 张先生系某市一公司职员(中国公民),2019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18000元,个人缴纳基本社会保险880元,住房公积金960元,企业年金300元;单位每月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2400元,住房公积金960元,企业年金400元。此外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月。 (2)9月份取得从境内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20000元,张先生已经持有该股票6个月,分配股息红利后张先生将股票转让。 (3)每月取得出租居民住房租金收入5250元(按市场价出租,当期未发生修缮费用)。 (4)6月份所在公司低价向其销售公司外购的住房一套,公司购置该套住房的价款78万元,销售给张先生的价格为60万元。
1.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免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属于专项扣除;企业年金单位按规定缴费部分免个税,个人缴费部分未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年应纳税所得额=(18000-5000-880-960-300-2000)×12=106320(元) 单位应预扣个人所得税=106320×10%-2520=8112(元) 2.股息、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50%×20%=2000(元) 3.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增值税;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减按4%征收;按1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月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5250×4%=210(元) 全年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210×12=2520(元) 全年租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250-210)×(1-20%)×10%×12=4838.4(元) 4.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适用税率:(780000-600000)÷12=15000(元),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141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00×20%-1410=34590(元) 此外张先生还应该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为依据计算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