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甲企业2019年有如下业务: (1)1月1日将价值150万元的自有房产一栋出租给A企业,每年不含税租金50万元; (2)3月1日开始修建一车间,9月27日该车间建成并投入使用,造价300万元; (3)5月28日将价值100万元的自有房投资给B企业,双方约定每年支付该企业不含税固定收益30万元; (4)除上述情况外,该企业财务账簿1月1日还记载有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包括正在为基建工地使用临时房屋500万元,单独记账的中央空调100万元,连续停用4个月的车间600万元(已经恢复使用)。 (已知:该地区房产税扣除比例是30%)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以上表述,计算该企业本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1)(1)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50×12%=6(万元) (2)新车间应缴纳的房产税=300×(1-30%)×1.2%÷12×3=0.63(万元) 注意:只需要缴3个月的房产税。 (3)投资房地产应缴纳的房产税=30×12%÷12×7+100×(1-30%)×1.2%÷12×5=2.1+0.35=2.45(万元) 注意,投资房产部分,按租金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时间为7个月,另外5个月按房产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4)其余应缴纳的房产税=(3000-500)×(1-30%)×1.2%=21(万元) 正在为基建工地使用临时房免房产税;根据规定单独记账的中央空调也要缴房产税;连续停用6个月以上的房产,免房产税 (5)本年共应缴纳的房产税=6+0.63+2.45+21=30.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