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2018年公司有关金融资产转移业务的相关资料如下: (1)2018年4月1日,天山公司将其持有的一笔国债出售给丙公司,售价为200万元,年利率为3.5%。同时,天山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12个月后由天山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回购价为回购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此项业务,天山公司财务人员认为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披露即可。 (2)2018年6月1日,天山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发行的10年期公司债券出售给丁公司,经协商,出售价格为330万元。同时签订了一项看涨期权合约,天山公司为期权持有人,天山公司有权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日)以340万元的价格回购该债券。天山公司判断,该期权是重大的价内期权(即到期极可能行权)。对于此项业务,天山公司财务人员认为债券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给丁公司,天山公司不应当终止确认该债券。 (3)天山公司于2018年1月2日与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将其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的贷款共100笔打包出售给该公司,该批贷款总金额为8000万元,原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5000万元,双方协议转让价为4000万元,转让后天山公司不再保留任何权利和义务。2018年2月20日,天山公司收到该批贷款出售款项。对于此业务,天山公司财务人员未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只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4)天山公司于2018年3月1日销售产品一批给戊公司,价款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万元,双方约定戊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付款。天山公司于2018年4月1日将应收戊公司的账款出售给中国工商银行,出售价款为680万元。天山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应收戊公司账款到期,戊公司不能按期偿还时,银行不能向天山公司追偿。天山公司已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天山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应收账款,并将收到的价款68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702万元之间的差额22万元计入了当期损益。 要求:
(1)天山公司国债出售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由于此项出售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该笔国债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丙公司,天山公司应终止确认该笔国债。 正确会计处理:天山公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将收到的款项与国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2)天山公司出售乙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正确。 理由:天山公司在出售乙公司债券的同时,与丁公司签订看涨期权合约,于 2018 年 12 月 31日有权利以 340 万元的价格回购该债券,天山公司判断极可能行权,因此,与债券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给丁公司,天山公司不应终止确认该债券。 (3)天山公司贷款出售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由于天山公司将贷款转让后不再保留任何权利和义务,因此,贷款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天山公司应当终止确认该批贷款。 正确会计处理:天山公司应将所出售的贷款予以转销,结转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将收到的款项与贷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天山公司出售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正确。 理由:企业将其按照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债务人及银行之间的协议,在所售应收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够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进行追偿的,表明与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企业应将所售应收债权予以转销,结转计提的相关坏账准备,确认出售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