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观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新能源照明产品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专业研发中心、制造基地、运营中心和品牌专卖店,其母公司为泰和集团公司。为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静观公司进行了多次融资并成功进行了多次并购,迅速扩大和提高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奠定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请分析如下相关业务,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处理: 1.2012年初,静观公司为其研发中心200名专业人员每人授予100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职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按照当时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静观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全体专业人员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取决于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或职工认可价格的较低值确定。 2.静观公司实施对润迅公司的收购。经过行业分析,静观公司强烈地意识到,全球性的环境和能源危机进一步加剧,节能减排成为政府、社会以及个人的迫切需求。为提高产品在节能灯生产方面的技术含量、扩大节能灯的生产规模、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专业分工协作,静观公司收购了研发力量雄厚的润迅公司。润迅公司是泰和集团公司于2000年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生产和销售新型节能灯。2015年6月30日,静观公司采用承担润迅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收购润迅公司,取得了控制权。当日,静观公司的股本为50亿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60亿元,留存收益为25亿元;润迅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0.3亿元(公允价值为0.5亿元),负债合计为0.5亿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3.静观公司收购润达公司。经过市场调研,静观公司得知润达公司为一家灯具配件制造企业,为静观公司灯饰配件的供应商,其主要产品是格栅灯盘、支架和筒灯等。润达公司与静观公司并购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为实现专业化生产,缩短生产周期并节约仓储费用,2014年3月31日,静观公司支付现金3亿元(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募得)成功收购了润达公司的全部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6亿元,公允价值为2.8亿元),取得了控制权。并购完成后,静观公司对润达公司引入了科学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先进经营理念,将其主灯生产业务剥离出来,使其业务更加集中于灯饰配件,同时追加资金0.8亿元对润达公司的生产技术进行改造,极大地提高了润达公司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4.静观公司收购山水公司。如何实现产业链延伸,静观公司将并购的眼光聚焦于山水公司。 山水公司是一家灯饰产品的经销商,在全国拥有2000多家销售网点,与静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取得山水公司的销售网络资源,静观公司对其实施了并购。2013年3月1日,静观公司以公允价值为2.5亿元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对价购买了山水公司35%的有表决权股份,该日,山水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0亿元、公允价值为7.1亿元;2015年下半年,静观公司采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到足够资金,以现金4亿元作为对价再次购买了山水公司45%的有表决权股份,该日,山水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亿元、公允价值为9亿元,静观公司之前所取得的35%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为3.10亿元。 5.收购步兴公司。为进取西北地区的市场发展,2014年12月1日,以现金0.24亿元作为对价购买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步兴公司90%的有表决权股份。步兴公司为2012年新成立的公司,截至2014年11月30日,步兴公司持有货币资金为0.26亿元,实收资本为0.2亿元,资本公积为0.06亿元。假定不考虑其他情况。 要求: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会计处理错误,理由: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取得的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