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一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采用经济增加值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企业绩效计量与评价,有关资料如下: (1)2018年A公司净利润9.6亿元,利息支出26亿元,研究与开发费用1.8亿元,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支出1.2亿元。 (2)2018年A公司年末所有者权益600亿元,年初所有者权益550亿元,年末负债为850亿元,年初负债为780亿元,年末无息流动负债250亿元,年初无息流动负债150亿元,年末在建工程180亿元,年初在建工程200亿元。 (3)A公司平均资本成本率5.5%。 (4)A公司所得税税率25%。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A公司税后净营业利润。 2.计算A公司调整后资本。 3.计算A公司经济增加值。 4.指出经济增加值绩效评价方法的优点
1.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1-25%)=9.6+(26+1.8+1.2)×(1-25%)=31.35(亿元) 2.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带息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平均所有者权益=(600+550)/2=575(亿元) 平均负债=(850+780)/2=815(亿元) 平均无息流动负债=(150+250)/2=200(亿元) 平均带息负债=815-200=615(亿元) 平均在建工程=(180+200)/2=190(亿元) 调整后资本=575+615-190=1000(亿元) 3.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31.35-1000×5.5%=-23.65(亿元) 4.经济增加值法优点: (1)考虑了所有资本的成本,更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2)实现了企业利益、经营者利益和员工利益的统一,激励经营者和所有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3)能有效遏制企业盲目扩张规模以追求利润总量和增长率的倾向,引导企业注重长期价值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