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4日某市中心大桥突然整体垮塌,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据调查,该市个别领导干部明显存在玩忽职守的问题;该项工程未经主管部门立项,无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属于个人行为;工程施工者是挂靠在该市桥梁工程总公司名下的个体业主。 组织的施工队伍不具备进行市政工程建设技术和设备力量;不具有合法的市政工程施工资质;工程施工、设计不达标,偷工减料,采用劣质材料。在中心大桥的建设过程中,无工程监理;1999年建成使用未经法定竣工验收;养护管理中两次发现重大桥梁损坏。 要求:分析该案例中存在的内控缺陷。
(1)在工程立项环节缺乏应有的控制,未依法进行审批和可行性研究;(2)在工程设计上,聘用的设计者没有相应资质;(3)在对施工单位的选择上存在明显漏洞,施工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也缺乏监督;(4)在竣工验收上存在明显问题,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5)在使用中发现问题后,未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