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11年1月1日,甲公司与非关联方A公司分别出资600万元及1400万元设立乙公司,并分别持有乙公司30%及70%的股权。2×12年1月1日,丙公司向A公司收购其持有乙公司70%的股权,乙公司成为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当日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等。2×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其持有乙公司70%的股权,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甲公司与A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甲公司购买乙公司70%股权的交易和原取得乙公司30%股权的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甲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打算一直持有乙公司股权。乙公司自2×11年1月1日至2×12年1月1日实现净利润800万元,自2×12年1月1日至2×13年1月1日实现净利润600万元,自2×13年1月1日至2×13年3月1日实现净利润1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等影响)。
2×13年3月1日,甲公司从丙公司手中购买乙公司70%股权的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且甲公司自2×12年1月1日起与乙公司同受丙公司最终控制,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自取得原股权之日(2×11年1月1日)和双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2×12年1月1日)孰晚日(2×12年1月1日)起,将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在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自2×12年1月1日起甲公司即持有乙公司100%股权,重溯2×12年1月1日的报表项目,2×11年1月1日至2×12年1月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并不重溯。2×12年1月1日,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 800万元(2 000+800)。此前,甲公司持有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40万元(600+800×30%)。 甲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并入乙公司2×12年(比较期间)年初各项资产、负债后,因合并而增加净资产2 800万元,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84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调增资本公积1 960万元(2 800-840)。 借:资产、负债 2 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840 资本公积 1 960 甲公司对于合并日(即2×13年3月1日)的各报表项目,除编制合并分录外,还应冲减2×12年1月1日至2×13年1月1日对乙公司30%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结果,冲减乙公司2×13年1月1日至2×13年3月1日实现的净利润中按照权益法核算归属于甲公司的份额。即,冲减期初留存收益180万元(600×30%),冲减投资收益30万元(100×30%)。 借:期初留存收益 180 投资收益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