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占地方财政比重相当大的非税收入管理还比较混乱。尽管实行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但多年来一些省份未纳入管理的非税收入还是占到了总非税收入的60%~70%,财政对这方面资金的监管十分困难。 资料显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非税收入规模一直呈上升趋势,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攀升。2004年,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突破了6000亿元大关,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规模更是超常增长,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提高。安徽省安庆市,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连续多年在50%以上,望江县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更高达55%。 发达国家非常重视非税收入管理,并建立了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将其作为整个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的非税收入,一般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0%左右。在加拿大,非税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16.8%,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7.5%;在美国,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20%以上来自非税收入。 资料来源:摘自: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潘承祥 试述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
按照我国建立健全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中央银行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