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位于某省南部,面积为3.94万km2,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4。全区按地貌来分,丘陵占3/5,山地和平原丘岗各占1/5。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需要对纳入规划的周边县市局部区域进行野外实地踏勘和地形图测量。 某测绘单位接受了规划区域内某区块1︰1000地形图测量任务,测区面积约15.0km2,测区内主要以丘陵、山地为主,地势起伏连绵,海拔为80~300m。有一条地方铁路和一条高等级公路贯穿整个测区。居民地多坐落于山间谷地和河流阶地,山区植被茂盛,多为树林与灌木,通视条件较差,测量环境艰苦。 测区内已有资料:国家二等三角点2个,为1980西安坐标系成果;以GPSD级控制网为地方坐标系,作为平面控制起算资料。 收集了2个国家二等水准点,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高程控制起算数据。 技术依据:《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采用地方坐标,高斯正形投影3°分带。1985国家高程基准。测图比例尺1︰1000,采用矩形分幅和行列编号,基本等高距为1m。 测绘设备:全站仪4台、双频GPS接收机4套、数字水准仪数台等仪器。 人员:12人,分成4个小组。 成图方法:采用GPS-RTK结合全站仪测图。 问题: 1.针对本案例简述1︰1000地形图需要测绘的内容。 2.说明交通要素的测绘及表示,具体应做到哪些要点? 3.当局部图根点密度不足时,应如何进行加密?(提示: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 4.测区任务完成后应提交的成果资料有哪些?
1. 根据《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第4条规定,本案例中1︰1000地形图需要测绘的内容应包括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等九条要素,并应着重表示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 2.根据《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第4.4条规定,交通是陆运、水运、海运及相关设施的总称,交通要素的测绘及表示应符合下列具体要点:应反映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应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他要素的关系,并应正确表示水运和海运的航行标志、河流的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过关系。 铁路轨顶、公路路中、道路交叉处、桥面等,应测注高程;曲线段的铁路,应测量内侧轨顶高程;隧道、涵洞应测注底面高程。 公路与其他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宽依比例尺表示,并应在图上每隔150~200mm注出公路等级代码及其行政等级代码和编号,且有名称的,应加注名称。公路、街道宜按其铺面材料分别以混凝土、沥青、石、砖、砾、土、碴等注记于图中路面,铺面材料改变处,应用地类界符号分开。 铁路与公路或其他道路平面相交时,不应中断铁路符号,而应将另一道路符号中断;城市道路为立体交叉或高架道路时,应测绘桥位、匝道与绿地等;多重交叉重叠,下层被上层遮住的部分可不绘,桥墩或立柱应根据用图需求表示。 路堤、路堑应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并应在坡顶、坡脚适当测注高程。 道路通过居民地应按真实位置绘出,不宜中断;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应绘出两侧围建的栅栏、墙和出入口,并应注明名称,中央分隔带可根据用图需求表示;市区街道应将车行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的出入口、分隔带、环岛、街心花园、人行道与绿化带等绘出。 跨河或谷地等的桥梁,应测定桥头、桥身和桥墩位置,并应注明建筑结构;码头应测定轮廓线,并应注明其名称,无专有名称时,应注记“码头”;码头上的建筑应测定,并用相应符号表示。 3.当局部图根点密度不足时,可在等级控制点或一次附合图根点上,采用电磁波测距极坐标布点加密,平面位置测量,边长不宜超过定向边的3倍;采用双极坐标法测量时,每测站可只联测一个已知方向,测角、测距应均一测回,两组坐标不超限时,取中数。采用电磁波极坐标法所测图根点不应再行发展,且一幅图内用此法布设的点不应超过图根点总数的30%。条件许可,采用双极坐标测量,或适当检测各点间距;当坐标、高程同时测定时,可变动棱镜高度测量两次。两组较差、坐标反算间距与实测间距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 4. 根据《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第4.6条第10款规定,测区任务完成后,应提交的成果资料包括技术设计书、按适当比例绘制的平面控制网、点之记及平面控制点标志委托保管书、仪器检验校正资料、控制网网图及控制测量外业资料、控制测量计算及成果资料、所有测量成果及图件电子文件、技术总结报告书、质量检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