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位于我国东南部沿海丘陵地区,北部为山区,中部为山前平原,南部为滨海平原,在周边城镇中定位为滨海旅游城市。 区域概况:该市周边分布有甲、乙、丙三个城市,其中甲市位于A市西侧,距A市约200km,为我国东南部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并已建有国际机场一座;乙市在A市北侧,距A市约140km,是我国重要的加工业产业基地;丙市为港口城市,距A市约160?km。 自然条件,该市自然生态环境较好,风景旅游资源丰富,其中北部山体列为国家自然保护区;沿海地区中部海岸为约2km的平坦沙质岸线,附近有海岛;西部主要为礁石海岸,但水深较浅;东部沿海为红树林及海洋生物保护区。 为充分发挥地域区位优势,进一步推动A市经济发展,根据A市在城镇群内滨海旅游城市的定位,结合其发展现状,该市编制了以产业发展为主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等级结构及产业定位: 1)A市为市域中心城市,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C市定位为未来城市的副中心,为未来城市发展方向,拟建设新型工业区,并布局大型区域电厂(装机容量480万kW)一座。 3)B1、B2和B3拟作为重点发展城镇,其中B1定位工业城镇,并拟建设大型深水码头;B2定位商贸城镇;B3拟建设东南地区重要的加工制造基地。 4)D为一般城镇。 (2)交通规划 1)为把该市建设成重要的港口城市,拟在B1建设深水码头; 2)考虑A市现状基础条件和城镇依托条件较好,拟定于市域西侧建设机场; 3)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拟加快环形公路网建设,重点建设L1、L2、L3三条道路,其中L1为连接B1、A市及D1的高速公路,L2为连接B2、A市及C市的高速公路,L3为连接甲市、B1及C市的滨海道路,以加强各城镇之间的联系。 请指出该规划在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及产业布局、交通等方面的不合理之处,简要提出修改意见。
在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及产业布局、交通等方面的不合理之处: (1)C市及B1、B3的工业城市定位,与A市在区域城镇群内的滨海旅游城市的定位不符; (2)B3拟建设东南地区重要的加工制造基地,与乙市重叠。 (3)C市电厂规模过大,且会对东部沿海的红树林及海洋生物保护区造成较大的环境影响; (4)该市海域较浅,不适合建深水码头; (5)建设深水码头和机场,这与甲市已有基础设施重复,造成浪费; (6)规划L1的北端穿越山脊,在工程上不合理; (7)L2作为连接B2、A市及C市的高速公路,等级过高; (8)A市与甲市、丙市联系不便; (9)L3穿过红树林和海域保护区,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简要修改意见: (1)建议C市依托A市及周边区域资源优势,发展滨海旅游业; (2)B1定位为滨海旅游城镇,B2定位为海陆联运和交通枢纽;B3不设置重要产业职能; (3)L1北端应向东绕过山体;建议将L2作为联系A市、甲市和丙市的高速公路;L3选线应沿海湾绕行; (4)取消新建机场及深水码头的计划,应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协调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