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中国北方某城市一个居住小区规划,基地面积含代征道路用地共计15公顷。用地西侧为主干路,北侧为次干路,南侧和东侧为支路。用地内为高层住宅;沿东侧支路设置商业配套设施;另设片区中心小学一所和全日制幼儿园一所,市政设施齐全;地段内还有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居住小区采用地下停车,车位符合相关规范,地段规划建筑限高45m,当地住宅日照间距系数约为1.3,规划住宅层高2.95m,层数见图。 【问题】:试分析该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理由。
住宅及布局: (1)北侧2号楼16层(高度47.2>45米),建筑高度不符合规划限高要求; (2)7号、8号建筑间距不够(小于13米),不满足消防要求; (3)7号和10号建筑间距不满足日照系数1.3的要求; (4)1号、2号、7号东西向住宅不满足日照规定,北方地区东西向建筑布局本来就不利于采光,且方案中东西向建筑间距不满足规定,被南侧建筑遮挡; (5)1号、3号建筑沿街长度超80米没有设人行通道,不合理; (6)2号、4号围合组团总建筑长度超过220米,没有设置4米X4米消防通道;其建筑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没有设置4米X4米消防通道,不合理。 (7)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红线、绿线位置未标示,商业建筑及部分高层住宅建筑退界不符合规定;11号建筑侵占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紫线,不符合相关保护政策要求; (8)小区布局未有效利用西侧城市绿带的良好条件,缺乏绿化景观设计,缺少一个完整的中心公共绿地,同时小区道路影响小区绿地使用不合理。 交通设施: (1)小区道路交通不成网络体系,缺少组团和宅间道路,且不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 (2)小学与停车场距离太近,有噪音污染不合理。停车场出入口宜设两个。 (3)地下车库出入口直接开向城市道路不合理,北面的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小区出入口存在人车交通混杂,不合理。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1)幼儿与8号建筑相连,不满足消防要求,应独立设置。 (2)幼儿园没有南向活动场地,不合理。 (3)11号住宅对幼儿园存在日照遮挡问题,不合理。 (4)小学与停车场距离太近,有噪音污染不合理。停车场出入口宜设两个。 (5)小学运动场地距离11号住宅太近,影响居民生活不合理。 (6)小学没有200m田径运动场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