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发达地区某县,地处平原,交通便利,南部与一特大城市接壤,县城西北部蕴藏有高品质,丰富的地热源。 新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提出,2030年县城总人口65万人,其中县城城镇人口30万人,建设用地36km2,另外保留原有新兴产业示范区、物流产业园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区;在城镇建设用地以外新增北部、中部、南部3个产业园区,位置如图1,同时,为满足市场的需求,在县城西北部利用温泉资源规划一处温泉别墅区。 【问题】 试问,该规划在上述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1)该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规模36km2,人均建设用地达到120m2/人,刚好处于《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9报批稿)第4.2.2条中人均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指标(100.1~120.0)m2/人的要求的边缘,需要做适当调整。 (2)在未取得任何手续和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新增大量建设用地,既不符合集约发展、限定容量、盘活存量的整体要求,同时也违反了《城乡规划法》。 (3)擅自规划别墅用地,违反了国土部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豪宅、别墅类用地。 (4)此县的优势在于南部紧邻特大城市,地处平原,交通便利,因此产业园布置应当控制数量,做大规模,紧邻铁路线和物流产业园会更好。 (5)县城西北部蕴藏有高品质、丰富的地热源,用来建温泉别墅抛开是否合理的问题来说,对资源的利用方式不够充分,地处北方,可以考虑建热电站,为大城市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