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国东部地区某大城市规划区内的某乡组织编制了该乡的工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方案如图所示。该工业区位于该乡东部,距市区13km,交通便利、基础情况较好,现状为耕地,属该乡的基本农田,总用地287hm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该乡政府即组织前期基础设施的开 工建设。 图5 某乡工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问题】 请结合图示及文字,指出不妥之处。
该过程中的不妥之处有: (1)工业区占用基本农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2)拟引进的项目地块面积大小相近,可能会与实际情况不符,应本着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结合规划实施逐步确定。 (3)果汁食品厂、罐头厂对环境要求较高,与水泥厂、农药加工厂距离过近,不同环境要求的工业项目位置安排不合理。 (4)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该乡政府即组织前期基础设施的开工建设违法。该乡人民政府应将该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集体土地未经征用为国有土地、且未按照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就开工建设属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