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北方城市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土地招标出让取得一块开发建设用地(见图6)。该用地位于传统民居形式建筑风貌保护区内。用地四周情况如下: 西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设5m宽绿化带,用地界线至绿线;南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l5m,设5m宽绿化带,用地界线至绿线;北侧为3层砖混结构的中学教学楼,用地界线至围墙;东侧用地界线至围墙。 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利用要求如下。 1.用地性质:办公用地。 2.可用地面积:2090m2。 3.容积率:不大于l.2。 4.建筑密度:不大于50%。 5.绿地率:不小于20%。 6.建筑限高:檐口高度不大于12m。 7.建筑退线:低层、多层建筑退地界线不少于6m。 8.日照要求:日照间距系数为1.8。 9.建筑风格:与城市风貌保护区相协调。 【问题】 试评析该方案是否满足设计条件要求,并指出其不合理之处。
该方案的不合理之处主要包括: (1)建筑风格与所处的传统民居形式建筑风貌保护区的风格不协调; (2)地上部分建筑面积超出规定的容积率指标; (3)总高度为12.9m,超过限高l2m; (4)北侧为中学教学楼,未满足日照间距要求(其建筑间距应为23.22m); (5)建筑门廊、地下车库范围和地面停车场均超出或占压绿线; (6)东、南、西退地界线不够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