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新建一处占地约80公顷的公园,现已初具规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该园管理工作,拟在公园总体规划已确定的管理用房位置,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要求兴建一栋三层办公管理用房,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同意该项申请,并核发了建筑工程许可证。 该工程建设期间,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名执法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项工程正在砌四层墙体,有的已砌到了2m多高,与此同时,还发现该工程擅自增建了一层地下室,并且还在该楼的每个房间内增设了一个卫生间,为此执法人员当即找到了该工程的主管负责人和单位法人,在核对、查清事实后,发出了停工通知书,责令该工程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问题】 1.该工程被责令立即停工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2.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如何处理?
1. 该工程被责令立即停工的具体原因包括: (1)擅自改变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内容(擅自改变标准、设计图纸); (2)自行增加层数(扩大面积) (3)擅自增加卫生间,改变建筑使用性质; (4)已构成违法建设。 2.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的处理方法有: (1)拆除第四层墙体和增设的卫生间; (2)对地下室依法罚款后补办审批手续; (3)对工程主要负责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