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中国现行税制的多环节调节作用?
第一层次:生产和流通阶段形成收入的过程中进行的调节。
如消费税、增值税等流转税,这是一切对生产经营企业与个人的收入进行的第一次普遍调节,具有事前调节的作用。主要通过调节产品或企业的盈利水平指导生产、流通和消费。
第二层次:在利润形成阶段对生产经营者的各种级差收入进行调节。
如资源税等,主要通过调节各种级差收益,消除因客观因素造成的盈利水平过分悬殊的问题,给生产经营者创造一个平等的外部条件,以利于他们能在同一水平上开展竞争。
第三层次:在分配阶段对生产经营者实现的利润进行调节。
如企业所得税等,通过所得税的征收,使各种生产经营者有一个均衡适度、相对合理的留利水平,税后利润由自己安排使用,实现自负盈亏,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第四层次:对企业税后留利进行调节。
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以促使企业基金更加合理地安排使用,有利于国家在宏观上控制基本建设的规模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第五层次:对个人财产和收入进行调节。
如房产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以此来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收入水平,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走共同富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