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财产保全的条件。
(1)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或诉过程中,根据利害人或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的强制性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做出判决后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2分)2)诉讼射产保全一般是描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后做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对当事人的射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1分)①采取保全的案件必是给付之诉。(1分)须具有采取財产保全的必要性。(1分)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的中请,(1分)(3)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技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1分)①具有采取射产保全的紧迫性。(1分)②利害关系人提出射产保全的中请。(1分)中请人必须提供组保。(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