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其组织机构。
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Commission)是在1961年由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成立的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组织。CAC目前成员有166个。组织机构由下列部分组成:
(1)全体成员国大会:2年一次,在罗马或日内瓦轮流召开,日常工作由在罗马的FAO总部的常设秘书处承担。
(2)执行委员会:在CAC全体成员国大会休会期间,执行委员会代表委员会开展工作行使职权。
(3)附属技术机构:是CAC国家标准制定的实体机构。
(4)联合专家委员会:为制定食品法典标准提供独立的专家建议,主要有2个专家委员会: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和农药残留联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