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项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里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合同价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里见题32表。
问题:(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
(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3)14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为多少?
教材P195-199
(1)估算合同总价=5300×180=954000元=95.4万
(2)工程预付款=954000×20%=190800元=19.08万
合同价的30%:954000×30%=286200元=28.62万
(3)1月工程量价款=800×180=144000元=14.4万
1月应签证的工程款=14.4-14.4×5%=13.68万<15万,第1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为0元。
(4)2月工程量价款=1000×180=180000元=18万
2月应签证的工程款=18-18×5%+13.8=30.78万>15万
2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30.78万
(5)1-2月累计工程款=13.68+17.1=30.8万>合同价的30%:28.62
万,则应该从第3个月开始扣回工程预付款。从3、4、5月均匀扣回工程预付款。每月扣:19.08÷3=6.36万
(6)3月工程量价款=1200×180=216000元=21.6万
3月应签证的工程款=21.6-21.6×5%-6.36=14.16万<15万
3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0万
(7)4月工程量价款=1200×180=216000元=21.6万
4月应签证的工程款=21.6-21.6×5%-.36+14.16=28.32万>15万
4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28.3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