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2012年9月赵某与位于甲市乙区的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职务为公司部门经理,每月工资5000元,工作地点在甲市丙区。2015年1月,该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将原来的3个部门合并为一个综合的业务部,赵某由部门经理降为业务主管,每月工资3500元。赵某认为公司的决定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总经理则认为这是企业深化改革的需要,赵某应当服从安排,于是双方发生争议,赵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根据上述案情,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本案是否属于的劳动争议?为什么?赵某可以向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否需要缴纳仲裁受理费?如果赵某对劳动争议伸裁裁决不服,该怎么办?
1.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本案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2.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赵某既可以向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劳动仲裁不收费。4.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