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档案整理工作的“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原则。
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是档案整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有时又被称为“内在联系”或“有机联系”,是指档案文件在产生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固有联系。这种联系不仅是真实存在的客观事实,而且对于档案的产生、处理以及其作用价值的实现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档案整理中,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持这种历史联系,使其在档案的实体秩序状态中反映出来,可以充分地体现档案的本质特性,使档案实现其原始记录的价值与作用。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一般具体体现在档案文件的来源、内容、时间、形式等几个方面。来源一般是指形成档案的社会主体(组织或个人),不同来源的档案反映不同社会主体的历史活动面貌及其相互关系。内容一般是指档案文件内容所设计的具体问题或事务,解决同一问题、处理同一事务所形成的档案文件之间必然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时间一般是指档案的形成时间,并保持档案文件时间上的联系往往保持并反映了社会活动过程中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形式一般是指档案文件存在与表达形态方式等因素,不同的文件形式往往有不同的作用功能,能承担不同的任务,并反映一些特定的工作关系。以上四个方面的联系中,档案文件来源方面的联系是首要的联系,内容方面的联系是重要的联系,时间方面的联系是广泛的联系,相似方面的联系是有特定条件的联系。在档案整理过程中要注意保持这些联系,这是档案真理的一项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