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柯尔伯格儿童道德判断三水平六阶段理论以及对你日常教学的启发意义。
答:前习俗水平:1.服从与惩罚定向2.朴素的利已主义定向习俗水平:3.好孩子定向4.维护权威和社会秩序的定向后习俗水平:5.社会契约定向6.普遍的伦理原则定向启发:学生原有的道德认知水平处于哪一个阶段将制约新的态度和品德的学习。道德判新水平的高低虽然不能完全决定道德行为选择,但对道德行为选择有重婴制约作用。我国在品德教育中流行的句名言是“晓之以理”。皮亚杰和柯尔伯格的研究对我们在品德教育中为什么要晓之以理和如何晓之以理都有重要启示意义。根据皮亚杰和柯尔伯格的研究,我们对儿童和青少年讲"理",即传递社会认可的道德价值时,不能脱离儿童和青少年的接受能力。若被教育者的道德判断能力处于其发展的第三阶段,我们最多只能向他们讲属于第四阶段的理,以促进其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若不顾他们的发展现状,一味向他们灌输属于发展的第五阶段或第六阶段的大道理,儿童可以将这些大道理背得烂熟,但是不能被他们的认知结构同化,自然也不能作为种内在的道德价值而付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