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37条规定,监理人员违反国家法规、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有期徒刑的期限为()
A.3年以下 B.5年以下 C.7年以下 D.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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