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鲁迅杂文艺术理论体系的内容。
(1)杂文是“匕首”、是“投枪",而不是“小摆设”,具有独特的战斗性;
(2)杂文不仅以理服人,而且“移人情”,以情动人,无论议论还是描叙,都渗透着作者的爱憎;
(3)杂文中常须塑造形象,其方法“常取类型”,某一篇中所见仅为“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来,已几乎是或一形象的全体”;
(4)杂文,在内容上是“纵意而谈”,在形式上则灵活多变,写法上嬉笑怒骂、冷嘲热讽皆成文章。
(5)以上几点,是鲁迅杂文艺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不仅从理论上澄清了关于杂文艺术的种种错误观念,具有权威性的矫正作用,而且体现着鲁迅杂文的主要特点,体现了我国杂文艺术的最高成就,对同辈与后辈杂文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解析:P30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