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白居易关于文学与现实的关系。
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白居易认为诗歌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他所说的时和事都是指有关国家兴衰、政治的得失、人民的疾苦等大事。“为时而作”即要从当前的时代出发,针对现实问题进行创作;“为事而作”就是要国事而发,有事实根据,不务虚谈。他倡导新乐府运动,他的创作实践也明确贯彻了诗歌反映现实,指斥时政、抨击黑暗的创作原则。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诗歌创作原则,是对儒家尚用文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但更富于人民性和斗争性,已远超儒家“温柔敦厚”的诗论准则,具有新的理论内容和积极的现实意义。②美刺比兴。白居易用“美刺比兴”来概括其讽谕诗的基本精神,他将表述思想内容范畴的“美刺”与表达诗歌创作艺术形式范畴的两种表现手法“比兴”结合在一起,表达了一个新的意思,即诗歌创作要有讽谕意义,要求诗歌发挥“补察时政”、“救济人病”等作用。白居易“美刺比兴”论诗标准的提出,赋予了经兴以讽谕时政的含义,在我国古代诗论中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也过分夸大了诗歌的政治作用,对诗歌吟咏性情的美学特点认识不足,有相当大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