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保险合同文义解释的规则。
文义解释是指在保险合同内容中,若其用语与合同目的无明显的冲突或违背,一般应按该用语的最常用、最普遍的含义进行理解的一种解释方法。当出现多义或冲突时,应该如下规则进行解释:
(1)保险合同的书目约定与口头约定不一致的,以书目约定为准;
(2)投保单与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3)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为准;
(4)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因记载方式不一致的,按照批单优于正文、后批注优于前批注、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注、手写条款优于打印条款的规则解释;
(5)若保险合同由数份文件构成而发生冲突,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因记载时间不一致的,时间上在后的文件优于时间上在前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