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设定票据无因性的理由。
(1)确保票据信用,防止票据无效使票据权利不能实现。(2)票据进入流通后,付款人无从知道持票人为何人,更不知道持票人基于何种原因取得票据。(3)付款人所能了解的仅仅是票据是否真实、有效以及持票人的身份。(4)因而不应当以票据原因关系之有无或是否有效来左右票据行为的效力和票据的效力。(5)只要票据外观符合法律要求,除能证明持票人恶意外,就认定持票人享有权利。
试述设定票据无因性的理由。
(1)确保票据信用,防止票据无效使票据权利不能实现。(2)票据进入流通后,付款人无从知道持票人为何人,更不知道持票人基于何种原因取得票据。(3)付款人所能了解的仅仅是票据是否真实、有效以及持票人的身份。(4)因而不应当以票据原因关系之有无或是否有效来左右票据行为的效力和票据的效力。(5)只要票据外观符合法律要求,除能证明持票人恶意外,就认定持票人享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