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我国《票据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简述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我国《票据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