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汇票承兑的效力。
汇票的承兑效力指基于承兑人的承兑行为而应承担的票据法上义务的后果。通常认为付款人一经承兑,即成为汇票的第一债务人,对汇票上所载金额负绝对的付款责任。这种绝对付款责任包括如下几层含义:(1)承兑行为完成,承兑人即成为票据债务人,应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2)即使持票人有时因手续欠缺而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也不影响其对承兑人的权利。(3)承兑人必须承担最终的追索责任,即其他票据债务人被追索后而持有票据者,都可请求承兑人偿还,即使出票人请求承兑人偿还也不例外。(4)承兑人要承担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