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企业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企业本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式。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企业各项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是:(1)该企业计算所得税的收入总额为3356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210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3)销售费用9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 (4)税收滞纳金属于不得扣除的项目,故17万元的税收滞纳金不能在税前扣除; (5)罚款属于不得扣除的项目,故22万元的罚款不能在税前扣除。 (6)该企业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式为: (收入总额 - 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25%=[ 3356 - (2100 + 90)]万 ×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