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实质课税原则。
(1)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在税法解释过程中,对于一项税法规范是否应适用于某一特定情况,除考虑该情况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课税要素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要结合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来判断该种情况是否符合税法所规定的课税要素,以决定是否征税。
(2)实质课税原则主要是在经济生活多样化,交易手段复杂化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征收而提出的一项解释原则。
(3)在进行税法解释时,应深入分析特定交易或安排的经济实质。如果征税对象仅在名义上归属于某主体而在事实上实质归属于其他主体时,则应以实质归属人为纳税人。
(4)实质课税原则可以防止对税法的固定的形式上的理解而给量能课税造成的损害,以利于税法公平的实现。
(5)税收法定主义是形式理性,实质课税原则是实质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