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具体列举了哪几项应征税的个人所得?
我国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根据所得的性质、纳税人取得所得的途径和方式不同,个人所得税法具体列举了11项应征税的个人所得,分别为:(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需要指出的是,个人担任董事职务取得的收人应属劳务报酬所得,并不视为工资薪金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