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及其使用。
(1)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不是由付款人而是由开证行来承担第一付款人;(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3)信用证业务的办理是以单据而不是货物为依据。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能够避免购货人拖欠货款或不按合同付款的结算风险,适用于销货方对购货方信誉不了解,或异地之间,特别是国际的、非经常性交易中的货款结算。但是,这种结算方式速度较慢,每笔交易占用资金的时间较长。银行在经办这项业务时,要严格规定信用证开立的有关条款,以防开证人钻开立条款的空子进行金融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