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的含义,内部稽核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内部稽核是商业银行内部由专职的稽核部门或稽核人员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与评价。内部稽核既属于内部控制系统,同时又是对其他内部控制措施的再控制。通过内部稽核工作可以监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能够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各部门、各岗位为了保证业务经营、会计核算的完成,进行相互的牵制、相互的监督,但它们都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是在经营管理系统内进行的。银行稽核部门则超脱于具体的商业银行业务,专门检查业务部门的控制监督情况,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良好的执行。内部稽核工作大致上按照如下顺序进行:(1)建立评价标准。要对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价,必须有一个理想的内部控制模型作为评价的依据。(2)健全性评价。依据评价的标准,对商业银行内各项业务系统所规定的关键控制点进行检查,衡量业务系统的控制程序是否健全。(3)综合评价。即使设置了内部控制措施,也不能保证它在实际业务中的控制效果,因此必须对“健全性评价”中的控制点在现实中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进行符合性测试,并作出评价。(4)功能性评价。在健全性评价、符合性评价的基础上稽核人员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功能性的评价,评价其是否发挥了应有的控制功能,确定其可信赖的程度。(5)实质性测试。依据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总体评价,稽核人员确定下一步稽核的范围、重点,并拟定稽核方案,进行实质性测试。实质性测试是对被稽核对象的详细测试,包括书面询证、实地观察、凭证核对、复核计算等,直接检查各项业务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