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13年9月发生以下材料采购业务。
(1)从本地购进甲材料一批,价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收到,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已全部支付。
(2)从外地购进乙材料一批,价款150000元,增值税25500元,发生的运输保险费450元,运费12000元,已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货款及运杂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收到。
(3)上述购进的乙材料运到并已验收入库。
(4)从外地购入丙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结算凭证至月末仍未到,货款尚未支付,该批材料暂估价为180000元。
要求:
编制A企业以上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1)借:原材料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 贷:银行存款 93600 (2)材料成本=150000+450+12000=162450(元) 增值税=25500+12000×11%=26820(元) 借:在途物资 1624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820 贷:银行存款 189270 (3)借:原材料 162450 贷:在途物资 162450 (4)借:原材料 180000 贷:应付账款一暂估入账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