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北京相继发生朝阳区和平街“4.11”燃气爆炸、大兴区“4.25”重大火灾事故。两起事故发生地,一件为20世纪50年代三层老旧楼房,燃气管线等设施严重老化;二是居民自建四层违法建筑,完全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计。根据北京市政府通报,和平街燃气爆炸有6人遇难,大兴区旧宫镇火灾事件已造成18死24伤。公安部消防局通报大兴火灾调查结果称,事发建筑系村民自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外来人员居住审批手续;建筑内有服装加工、员工宿舍和出租房,属“三合一”场所,住宿未与生产区域实行防火分隔,室内只有1条楼梯通道,未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服装加工作坊开业之初,辖区公安派出所2次检查,发现存在无照经营、消防通道狭窄、缺乏消防设施器材情况,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要求停业整改。但业主未予执行继续使用,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随后,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区县在辖区内进行安全大检查,一旦发现违法建筑内存在生产、经营、出租、住人行为,须立即责令停止,并对该建筑采取强制措施。和平街十二区燃气爆炸事故调查原因则没有对外通报。当地居民称,爆炸前曾向北京燃气集团报修,但事发前泄漏处未查出。和平街十二区20世纪60年代接通燃气,但管道至今没有更换。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居民燃气两年内必须巡检一次,巡检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但北京市政市容委公布数据显示,巡检率只有40%。同样是在事发之后,北京市启动燃气人户巡检,对全市使用天然气的老旧楼房开展拉网式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共安全专家常在不同场合援引香港“11.20”火灾处理方式:1996年11月20日,香港嘉利大厦发生火灾,造成了41人死和80人伤的惨重后果。但事故调查后没有追究任何个人法律责任,却把事故原因归于当时的公共安全体制与机制,调查报告中特别指出了一些制度上的缺陷。随后修订了《消防安全条例》和《建筑物管理条例》,同时制定多个新的消防安全标准,建立了社区防火安全宣传活动的制度,成立了应对特大事故灾难的特别救援队。这些基础性工作推动了包括消防在内的公共安全领域的制度化建设,使香港应对重大事故能力明显提高,进人了安全稳定时期。
要求:
(1)上述火灾事故凸显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什么问题?
(2)参照香港经验,我国应建立怎样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机制。
(1)上述火灾事故凸显出由于城市化的发展、涉及易燃易爆类企业数量的增多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居民生活用气用电的大量增加、高层建筑楼数量增多等原因,城市消防类公共安全管理问题面临火灾事故增多、重特大火灾危害加剧、火灾原因多样复杂等严峻挑战。 (2)我国建立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公共安全情报机制。城市公共安全情报机制是以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为主体,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在预防和应对两个阶段,对一定类别的公共安全隐患和事件的情报进行全面搜集、甄别、分析和综合,为城市公共安全决策机制作出决策提供客观依据的组织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的总称。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情报是科学决策的前提。城市公共安全情报机制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及其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机制中发挥着耳目作用。①全面搜集一定类别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隐患和事件的情报。其中关于隐患方面的情报,主要有助于预防公共安全问题的扩大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也有利于形成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思路;关于公共安全事件方面的情报,有助于了解事件的原因、破坏力的大小、已经和将要进一步造成破坏的程度等。全面是对情报工作的第一要求;②形成对导致公共安全事件破坏力客观、全面、系统的评价。包括公共安全事件内在矛盾的各个方面、基本特点、演变规律、发展趋势等;③综合分析城市政府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包括科技力量和财力物力,抵御导致公共安全事件破坏力方面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2)城市公共安全决策机制。城市公共安全决策机制是为了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城市中共党委依法作出重大问题决策,由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其转化为权力机构的意志,并由城市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将其具体化的组织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的总称; 3)城市公共安全通告机制。城市公共安全通告机制,是城市政府为了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对预防和应对的知识和技能、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政府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措施等,向城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民发出通告,并依靠其贯彻落实的组织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的总称; 4)城市公共安全控制机制。城市公共安全控制机制,是在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管理中,城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市民执行有关的法律和措施,并对这种执行实行监督和控制的组织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