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柏拉图的记述,苏格拉底是一位爱智慧的哲学家,善于雄辩。但是苏格拉底在宗教信仰上和雅典人民发生了冲突。在古代希腊,人民除了信奉奥林匹亚山的众神以外,整个城邦还信奉自己专有的神,在雅典是“说理”女神倍多和议会之神宙斯阿戈拉奥斯,这是雅典民主的象征。但是,苏格拉底却不信奉这两个神,因为他鄙视雅典的民主和议会制度。苏格拉底遭到了起诉。起诉苏格拉底的是雅典的三个公民,一个代表演讲家,一个代表诗人,一个代表手工艺人和政治领袖。控告苏格拉底的起诉书称苏格拉底是个做坏事的人,因为他腐蚀青年,教导他的年轻朋友蔑视现行制度,使得他们强暴起来。不相信国家所信奉的神,而相信还有其他新的精神存在。苏格拉底的案件由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0名陪审员组成的法庭来审理。由于陪审员们常常被口才折服,常常忘记了正义,而苏格拉底的能言善辩是赫赫有名的。因此,苏格拉底的最亲近的弟子央求他准备一份雄辩而有力的辩护词,但苏格拉底却拒绝了。他说他信奉的神灵告诉他不要这么做,他并不想取悦于陪审团而获得同情。在第一次投票前,苏格拉底在法庭上发言丝毫不能博得陪审团同情和宽恕,相反,陪审团被苏格拉底的自负激怒了。苏格拉底自称他有自己的神灵指导,神殿里的神谕宣称没有人比他更贤明。苏格拉底像一个饶有兴致的斗牛士,而不是来寻求陪审团息怒。在对苏格拉底的第一次投票中,以280票对220票判定苏格拉底有罪。应当说,判定有罪和无罪的票数非常接近,如果有30个陪审员把有罪票改投无罪票,陪审团的两派意见就各有250票。而根据当时雅典的制度,不相上下的表决最后是按有利于被告一方解决的。在雅典的刑事案件中,陪审团共投两次票。第一次投票是要表决有罪还是无罪,如果裁定有罪,陪审团又要在量刑上再投一次票。但是陪审团不能自己决定刑罚,它得在起诉方面所建议的刑罚和辩护方面所建议的刑罚之间作一选择,而不是折中。虽然第一次投票被判定有罪,但在实施刑罚上作出轻一些的裁决则是完全有可能的。不过这一次苏格拉底依然放弃了宽大处理的机会。他建议的刑罚是宣布他是公民英雄,此后的余生中享受雅典市政厅为他免费提供的一日三餐,要知道这是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享受的尊贵待遇!苏格拉底知道这下玩笑可开大了,于是正儿八经地提出愿接受罚款,但必须是象征性地罚款。他的弟子们赶紧劝说他提出个比较切合实际的数目,于是苏格拉底增加了罚款的力度。不过陪审团的同情心和正义感已经被。受戏弄的愤怒所掩盖,最终,在第二次投票中,苏格拉底非但没有获得陪审团的好感,本来有利于他的80票也投到了对方的阵营,360票对140票,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思考:根据上述材料,谈一下你对雅典民主制度意义与困境的看法。
(1)雅典的城邦民主制,不仅曾大大地促进了雅典经济的发展,对雅典国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后世特别是西方政治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型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雅典城邦民主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古代民主的典范,并且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和理论资源。①主权在民原则。雅典的城邦民主制体现了自由平等的公民的主权,为后世民主政治理论提供了一个主权在民的原型。公民大会是雅典全部公民可以参加的大会,充分体现了每个人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对国家的重大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实现了最大程度的民主。②法治原则。在古希腊的政治思想中,已经有了区分宪法与法律的观念,宪法是城邦的最高法律准则,宪法是“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对于苏格拉底的起诉体现了城邦法的精神,为后世重视法律提供了案例。(2)雅典城邦民主制作为历史上存在的一种制度,不可避免地有其历史的局限和制度的局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雅典城邦民主制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是雅典城邦自由公民的民主制度,就其城邦人口总数而言,仍是少数人的民主。雅典全盛时期自由公民的总数连妇女和儿童在内约为9000人,而男女奴隶为365000人。占雅典居民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丧失自由,不享有公民权,不能参与政治活动。②在雅典居民的生活中,存在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尖锐冲突。苏格拉底是伟大的思想家,但其私人生活与政治生活发生了矛盾,以致被起诉。③在雅典城邦民主政治制度下,在强调多数人裁定的时候没有相应地保护少数人的权利,这很容易导致多数暴政。这就意味着决断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投票人的情绪,而投票人的情绪有可能因一些人而丧失理智。在苏格拉底的审判过程中,判决存在着不理性的方面,所以结果未必是公平的。④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制度设计中大量采用了直接民主、抽签选举等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但是,频繁举行的大规模集会不可避免会导致民主质量的下降。“公众聚集”很容易产生非理性的激动情绪和盲目斗气,也非常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