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蔚县矿难"封口费"事件为例,谈谈你对加强新闻工作者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修养的认识。蔚县矿难"封口费"事件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924万元。事故发生后,更曝出矿主隐瞒不报,转移尸体,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收买记者的内幕。根据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在事故发生后,有多家媒体单位的记者采访,要求了解报道事故情况。为瞒报事故,矿主共支付260多万元用于收买记者。初步查明,10名记者涉嫌犯罪。(资料来源:2010年1月5日《南方都市报》,记者上官敫铭)
所谓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修养,指的是新闻从业者在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方面的锻炼和,修养。一个新闻工作者应当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牢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方面的修养。 新闻从业者要加强法制观念的修养,就须认真学好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同新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自觉地遵法、用法,而且要宣传好这些法律、法规,善于运用这些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动,要尽力防止新闻侵权和毁誉行为,防止由于新闻报道失实、失误而造成的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新闻从业者要讲究职业道德,就须增强职业自律意识。要教育培养新闻从业者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约束和检点自己的职业行为,认真处理好自己与新闻接受者、与被采访对象、与新闻信息提供者、与新闻通讯员、与新闻控制者之间,以及个人与编辑部集体、与本部门同事及外单位同行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