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核安全法、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国歌法、关于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73、74、75、7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4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委员长会议建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负责主持这两项工作。会议经表决,任命郭振华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材料来源:新华社
问题:(1)试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地位。
(2)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哪些法定职权?
(1)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闭会期间依照宪法规定行使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有关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组成部分,保证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工作的延续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他国家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21项法定职权,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行使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P127)